-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關于開展2025年度省國際科技合作載體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
- 發(fā)布時間: 2025/7/28 點擊次數:123
各有關單位:
為深入推進全球科技精準合作,高水平打造國際科技合作載體體系,根據《浙江省國際科技合作載體體系建設方案》(浙科發(fā)外〔2022〕23號,以下簡稱《建設方案》),經研究,決定開展2024年度省國際科技合作載體(以下簡稱“國合載體”)績效評價工作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評價對象
本次績效評價對象為2022年(含)以前認定的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(以下簡稱“國合基地”)和省海外創(chuàng)新孵化中心(以下簡稱“孵化中心”)。
二、評價方法與內容
按照《建設方案》,依據國合載體的依托單位通過“浙江科技大腦平臺系統(tǒng)”填報的2023年、2024年年報數據情況,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績效評價、打分,并進行排序。
國合基地重點評價組織管理、渠道建設、業(yè)績成效、合作模式等內容。孵化中心重點評價基礎條件、工作業(yè)績、公共服務等內容。
三、評價材料補充
對于年報數據、相關佐證材料要素不齊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國合載體,在績效評價期間可補充提交相關資料,登錄浙江科技大腦平臺系統(tǒng)(https://pm.kjt.zj.gov.cn/lib/default.html),點擊右上角登錄按鈕選擇“法人登錄”,登錄后點擊左側菜單欄“平臺載體”-“平臺載體年報”進入對應年報內容,選擇“補正材料”模塊,按要求上傳相應的佐證資料。時間為2025年7月28日至8月8日24時。
請各設區(qū)市科技局和歸口管理部門于8月15日24時前完成審核工作。
四、評價結果應用
根據績效評價情況,排名在前10%且得分85分以上的國合載體為“優(yōu)秀”,低于60分的為“不合格”,其他為“合格”。
(一)對評價“優(yōu)秀”的國合載體,按照《浙江省科技發(fā)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(浙財科教〔2023〕1號)相關規(guī)定給予適當獎勵。
(二)對評價“合格”的國合載體,予以繼續(xù)保留資格。
(三)對評價“不合格”的國合載體,給予“黃牌警示”,連續(xù)兩次“不合格”,取消國合載體資格。
(四)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填寫年度報告,且在績效評價期間未補充提交相關資料的國合載體,取消國合載體資格,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。
政策業(yè)務咨詢:省科技交流和人才服務中心陳晟穎、陳培誠,0571-87978953,87995971。
系統(tǒng)技術支持:沈濤,0571-85151402。
浙江省科學技術廳
2025年7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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